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可简单分为来自消费者直接花钱的前向收入,来自广告主投广告的后向收入。
这两个方向哪个增长更快呢?
以美国 App 的情况看,广告的开支增长幅度远大于消费者直接花钱。
世界加速进入 “营销的世界”
2013 年英国的互联网广告中,只有 24% 的支出是基于程序化购买实现,即计算机系统的自动交易。
2013 年,95.5% 的互联网广告支出是通过程序化购买实现,金额也从十年前的 4.7 亿英镑提升到了 139.2 亿英镑,上涨了近 30x 倍。
Morgan Stanley 对美国用户的应用购买行为调研显示:
(1) 如果是流媒体类应用(视频,或者音乐),用户相对倾向于在服务商的官网购买(虽然应用商店还是占大头)。
(2) 如果是游戏类应用,大部分用户还是愿意在应用商店(比如:AppStore)中购买。
究其原因,可能和这些应用的定价策略与使用行为有关。
流媒体大部分是订阅制,有的还是按年订阅,用户登录官网操作一下购买,算低频操作。
游戏购买的频次会高很多,各种装备之类,通过应用内购买的体验好很多。应用商店可以收到更多的支付份额。